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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小凤相关,混乱杂食

【陆小凤x李燕北】情话bot梗


“你走的时候,我也许不会送你,可是你若再来,无论刮多大的风,下多大的雨,我也一定会去接你。”

李燕北想到陆小凤这句话时,他已快要死了。

他虽不是第一次中毒,却是第一次倒在老婆手里。当他看见十三姨手上的刀时,就知道自己这回必死无疑。

他脑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——从此以后,陆小凤不必来接他,他也不必在江南接陆小凤。他们话说得再漂亮,梦做得再美,终抵不过现实的打击。

其实,若没有这档岔子,过了九月十五,他就要离开京城去南方养老,没想过回来。他不希望陆小凤有“接”他一天,因为那将预示着他在江南也混不下去了。

他更不指望陆小凤能“接”他。

一个拖家带口,有几十号老少的人,怎么能指望一个无家无业,四海漂泊的浪子,来接住他摇摇欲坠的生活?

京城不是陆小凤的,也不是他李燕北的,或许,京城从未属过于任何人。

然而,几十年前的李燕北可不这么想。

他喜欢每天早晨披着晨露,从家出发,大步流星地走半个时辰。他想着,这段时间里所有走过的地方,日后总该有那么几处变成自己的产业。

那时,他还只有一个家,而不是三十个。

陆小凤初来乍到,正住在他家对面的客栈里。

李燕北每日出门,总是要起很早,“碰”地拉上木门的声音,在清晨听起来也总是特别响亮。

他关门的时候,陆小凤就睁开了眼睛。

接着,他下了床,洗了脸,走到客栈门口的摊子上,要四根油条,二两猪头肉,三碗豆汁,悠悠闲闲吃到酒足饭饱,再回到客栈楼上。这时,李燕北已经走完了半个时辰,同样回到了这条街。

而陆小凤向窗外看他一眼,就知道现在已是辰时。

李燕北的早晨太规律,对陆小凤来说,准确地就像一座钟。

但是,半个月后的一天,陆小凤再次回到了客栈房间,看了一眼窗外,却没有看见本该回来的人。
他觉得奇怪,耐着性子坐在窗口,多等了片刻,依然没有等到。

太阳渐渐升高,别说辰时,巳时都快到了。

陆小凤已开始敲李燕北的门。他甚至怀疑,今天早上此人并未出门,自己听见的关门声只是习惯性的错觉。

屋门紧锁,屋里也并没有人。他叹了口气,沿着李燕北每日出发的方向走了过去。

他并不知道李燕北在哪,也不知道他每天都会走过什么地方。但他明白一件事——一个生活极有规律人,绝不会无缘无故打破自己的规律,除非他已遇见了麻烦。

陆小凤是在城郭的小路上发现李燕北的。

即便已到巳时,这条路来往的人依然不多。李燕北躺在路边,下半边身子罩在阴影里,上半边却还露在阳光下。他脑袋旁摊着片血迹,已变成棕红,开始招苍蝇了。

陆小凤知道,任何能稍微动一动的人,都不会喜欢把脑袋烤在太阳底下的。

他上前探了探李燕北的气息,虽然微弱,但总算还是有。只要人没死,就是有救,至于今晨到底发生了什么,眼下已不重要。

于是,李燕北再次醒来的时候,发现自己已经躺在了床上。

床是陌生的,床头坐着的人也是陌生的。

他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,撑起身子道:“多谢少侠搭救!”
陆小凤笑着把他按回去:“你倒醒得准,睡了一整天,还是要在卯时起来。”

李燕北微微一愣,警觉地看着他。

“你是不是想问,我怎么知道你每天什么时候起床?”陆小凤笑道,“我们是邻居,我还知道你都去什么地方,几时回家。”

“在下虽然愚钝,还不至于记不住自家周围的邻居。”

“那你记不记得,你家对面还有个客栈?”

“你难道在客栈里住了很久?”

“也不算久,大概半年。”

李燕北一时不解,什么人会这样把客栈当家住,一住就是半年?

“少侠是来京中办事?”

陆小凤摇摇头。

“或是来寻人?”

陆小凤又摇摇头。

“那就是来京城找份差事,想要出人头地?”

“我什么也不为。”

李燕北沉默片刻,道:“可你为何救我,总该有个理由。”

“因为我们是邻居,你该回来又不回来,我当然要去看看。”

“可即便是我那些真正的邻居,也没有如此。”

“我们已做了半年的邻居,难道还不算真正邻居吗?”

李燕北听了,又一次支起身子,向陆小凤抱拳:“在下李燕北。”

陆小凤回礼道:“陆小凤。”

“陆少侠,我欠你一条命,以后你来京城,不论什么事我都万死不辞。”

“你只要能来接我,我就已经很高兴了。”陆小凤叹了口气,“这样我也算在京城有了一个朋友。”

“好!”

后来,陆小凤将离京的计划推迟了整整一个月。

在这一个月里,他也不住客栈了,而是搬到街对面,住进了李燕北家里。

那条长达半个时辰的路,他们一起走了三十天。每天走完了,李燕北就带着陆小凤七拐八拐,去深巷里吃最有名的爆肚,喝最正宗的豆汁。

陆小凤第一次去的时候,放下碗摇头直叹:“来这里才知道,我那半年的豆汁算是白喝了!”

“你要是喜欢,我们以后天天都来喝!”

第三十一天的时候,陆小凤比平时多喝了两碗,喝到打嗝 。

李燕北笑他:“你急什么,明天又不是不来?”

陆小凤却不笑:“明天的确不来了。”

“你要走?”

“是。”

“……可你若愿意,留下来跟我一起打拼,这个京城……”

“这个京城我已经待了很久,该去别的地方看看了。”

李燕北看着他,看了半晌,忽然也给自己多要了两碗豆汁。

“我第一次看见你,就知道你不是久留之人。”

“你既然知道,又何必留我?”

“自然是想再试一试。”

陆小凤苦笑:“我这一去又不是不回来。”

“但你我都不知道,你几时才会回来。”李燕北也勉强笑了笑,“那你打算几时走?”

陆小凤轻轻摇头:“我不告诉你。”

“为什么?”

“因为我一向不喜欢送行。”

李燕北只问:“你现在走不走?”

“不走。”

“好,我们现在去喝酒!”

李燕北也承认,离别总是令人伤感。他第一次与陆小凤离别时,在怡情院一醉方休,醒来时,陆小凤已经走了,就像他的出现一样突然。

七天后,李燕北就娶回了他人生中第一个老婆。七十天后,他买下街对面的客栈和几间铺子,都拆平了开始建第一座公馆。

七百天时,京城下了大雨,李燕北在街口接到了风尘仆仆的陆小凤。

如今,十三姨的毒眯了他的心智,刀锋刺进胸膛的痛也变得麻木。他已神思恍惚,有些分不清那日的情景与前几天有什么分别。陆小凤好像总是穿着大红的披风,眼睛总是那样明亮,从未改变。

他站在高高的屋顶上,说自己“不愧是仁义满京华的李燕北”,和站在大雨中,恭喜自己“终于得偿所愿”的样子,重叠成了一个。

这个陆小凤站在晨雾中,身后映着蓝天,声音混着瓢泼雨声又清晰可闻,在李燕北的脑海中说:“以后你不必再接我,你若回来,我一定会去接你。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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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专访——京城豪强李燕北之死】
“他根本不爱我,我当然要为自己打算。”——十三姨(犯罪嫌疑人)
“臭男人心里当然只有臭男人,但他偏偏老婆比兄弟都多,肯定早晚要死在女人手里。”——二十八姨(死者家属)
“我听说他中了毒,死在刀下,最后被烧成灰。你问可信吗?当然可信!我听西门吹雪说的!”——陆小凤(案件受害人)
“他被烧成灰。”——西门吹雪(目击证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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